含有相似的成份內容,有可能因為送審登記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,你相信嗎? 健康食品 和 保健食品 就就有這樣子的狀況! 對一般人來說,這兩個名詞似乎沒什麼差別,但是呢,以法規來說,需通過認證且符合法規上定義的才可以稱做為 健康食品 ,也就是要拿到俗稱的 小綠人 標章才可以宣稱是健康食品。 而 保健食品 算是 特殊營養食品 (Specific Nutrient Foods)、 機能性食品 (Functional Foods)、 膳食補充食品 (Dietary Supplement Foods)和 健康食品 (Health Foods)的統稱,舉凡含有 特定成分 ,能 調節生理機能 , 適用於特定人群 ,並 發揮保健功效 之食品都可以稱之。 其中, 健康食品 和 特殊營養品 在法規上是有定義的。 健康食品 指具有 保健功效 ,並 標示 或 廣告 其具該功效之食品。( 健康食品管理法 §2 ) ➤ 保健功效 係指 增進民眾健康 、 減少疾病危害風險 ,且 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 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,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。 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資料查詢 特殊營養品 指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 、 特定疾病配方食品 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營養需求者使用之配方食品。(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§3-2 ) 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許可資料查詢 註:中央主管機關指的是 衛生福利部 最後,不論是 保健食品 還是 健康食品 ,皆還是屬於 食品 非藥品,並無治療疾病之作用,所以 廣告及標示不得有不實、誇張、易生誤解及醫療效能之情形 (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§28 ),若涉及 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宣稱 ,就算不是 健康食品 也可以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。 ➢法規有時效性,目前更新至2017年4月 文章結束了,若覺得本篇文章實用,歡迎轉貼分享喔! Hane唯一的小小要求就是,引用或是轉貼請注明出處,感謝你的配合:) 有什麼想要了解的,也歡迎到Hane的粉絲團留言→ 食尚玩美-Hane營養師 文章僅供醫療衛教分享以及促進健康之用,請勿做為商業用途及其它不法宣傳之用!